成都拟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在重庆等异地购房可申请提取账户余额
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成都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月22日发布《关于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拟调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整住政策重庆账户征求意见稿提出,房公房支持租住住房提取。积金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等异地购,缴存人每月提取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申请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余额符合租住住房提取规定的成都多子女家庭,租住住房提取限额在前述限额标准对应上浮50%。拟调 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整住政策重庆账户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房公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居民,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积金存储余额,且不超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等异地购实际支付费用。 深化区域提取互认。申请成都公积金缴存人在重庆市、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籍证明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中国小康网综合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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