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尚2024-05-10 08:31:16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安井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食品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集团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股份公司告摘

  1.2 本公司董事会、有限监事会及董事、半年监事、度报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安井真实性、准确性、食品完整性,集团不存在虚假记载、股份公司告摘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限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半年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度报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安井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与行业相关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产品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70%,传统速冻火锅料制品和速冻面米制品营业收入稳步增长;速冻菜肴制品较上年同期增长58.19%,主要系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8月30日起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小龙虾相关产品,厦门安井冻品先生供应链有限公司、安井小厨的预制菜肴产品以及安井品牌的虾滑产品增量所致;农副产品较上年同期增长98.14%,主要系新柳伍的冷冻鱼糜及鱼副产品并表所致;休闲食品较上年同期下降48.30%,主要系Oriental Food Express Limited的常温休闲食品业务销售下滑所致。

  2、销售渠道方面:经销商、特通直营、电商渠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3.90%、67.53%、274.99%,主要系公司加大渠道开发及新柳伍并表因素影响所致;商超、新零售渠道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分别下滑14.71%、11.26%,主要系个别客户销售下滑及去年3月外部环境影响下C端消费受益、基数较高所致。

  3、销售区域方面:公司通过渠道下沉、新品推广等方式,不断加强区域市场地位,各区域稳步增长;及受新柳伍并表时间因素影响所致。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销商数量合计1,898家。各区域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61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48,884,87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74,555,941.7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39,981,864.5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4,574,077.18元。

  募集资金5,674,555,941.76元扣除相关剩余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5,586,690.18元(不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7,473,482.63元,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9,721,891.59元,其中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以自有资金已支付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200.00万元)后于2022年2月22日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转入金额为人民币5,638,969,251.5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2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募集专户余额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安井”)、山东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井”)、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安井”)、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井”)、无锡安井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营销”)、洪湖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湖安井”)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23,755,587.30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产品收益,不含现金管理产品余额2,406,356,960.41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5,638,969,251.58元为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5,586,690.18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4,395,174.40元。

  注2:2022年2月25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向华夏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656,000,000.00元、1,054,000,000.00元、730,000,000.00元、520,000,000.00元、802,574,077.18元、250,000,000.00元、81,000,000.00元、300,000,000.00元;2022年2月28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100,000,000.00元;2023年4月7日,由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转入115,000,000.00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551.55万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具体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3,232.7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395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5月26日止,公司已对“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3,232.75万元(包含先期投入的发行费用301.89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和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和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3年1-6月,公司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河南安井、山东安井、辽宁安井、泰州安井、四川安井、广东安井,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分别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华夏银行福州分行认购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注1:该现金管理产品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收益。

  注2: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3年7月20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08.00万元。

  注3:该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金额为本报告期初投资余额,截止本报告期末已全部赎回。

  注4:该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金额为本报告期初投资余额,截止本报告期末投资余额为2,319.39万元(含报告期内自动结息收入)。

  注5:该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金额为初始投入额,截止本报告期末投资余额为23,415.01万元(含报告期内自动结息收入)。

  注6:该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金额为初始投入额,截止本报告期末投资余额为15,376.01万元(含报告期内自动结息收入)。

  注7:该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金额为初始投入额,截止本报告期末投资余额为50,024.18万元(含报告期内自动结息收入)。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因受2022年国内消费市场不振及辽宁当地外部因素的影响,“辽宁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辽宁三期项目”)工程进展晚于原定计划。“洪湖安井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洪湖安井项目”)是公司为顺应消费需求变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重点布局的首个专业化预制菜工厂,对资金投入体量及投入速度存在较大需求。2022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结合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辽宁三期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60,378.55万元,后续辽宁三期项目所需资金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洪湖安井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0,378.55万元。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期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日

  附表1: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3.13亿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和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部分。

  注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6:除广东安井年产13.3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其他“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各新建、改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均尚在建设中,故不进行效益测算;“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品牌形象及配套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是管理及服务体系,不适用直接从经济效益角度来进行效益计算。

  附表2: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投入部分等。

  注2:“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和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故不进行效益测算。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59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光玺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058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安井食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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