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疫情期间第八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探索2024-05-12 13:27:014217

原标题:吉林省疫情期间第八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吉林间第决策部署,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当前保供稳价形势,省疫近期重点针对采取电话预约、情期线上订购、格违微信预购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法典商家加大监管力度,从严从快查处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型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吉林间第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省疫现将第八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佳丰临百货超市在通过微信预购方式销售蔬菜过程中涉嫌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案

案情摘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情期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佳丰临百货超市通过微信预购方式销售蔬菜,格违旱黄瓜以9.90元/斤的法典价格购进,以17.00元/斤的型案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71.72%;大头菜以4.20元/斤的吉林间第价格购进,以6.50元/斤的省疫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54.76%;茄子以8.50元/斤的情期价格购进,以15.00元/斤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76.47%。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规定。目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二:长春市朝阳区每日鲜果蔬超市开运街店在通过微信预购方式销售蔬菜过程中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根据投诉举报情况,对长春市朝阳区每日鲜果蔬超市开运街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超市通过小区微信群发布订购蔬菜包、水果包信息,在销售过程中,未按规定标明价格等信息。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三:长春市二道区鑫惠捷生鲜超市在通过电话预约方式销售蔬菜猪肉过程中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情况,对长春市二道区鑫惠捷生鲜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超市通过电话预约方式销售蔬菜、猪肉等商品过程中,未按规定标明价格等信息。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四:松原市宁江区康弘医药有限公司涉嫌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案

案情摘要: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松原市宁江区康弘医药有限公司以1.60元/个价格购进的N95医用防护口罩,以3.00元/个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87.50%;以1.20元/袋价格购进的医用外科口罩,以3.00元/袋的价格销售,购销差价率150.00%。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规定。目前,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五:延边州汪清县北岸百货超市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延边州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延边州汪清县北岸百货超市在销售蔬菜过程中,未按规定标明价格等信息,且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改正。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延边州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实承担社会责任,自觉诚信经营,共同维护价格秩序。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在消费时注意索取并留存购物票据,如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本文地址:http://www.stchuye.com/html/420d099017.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全站热门

媒体:成绩按“闹”修改?这事关高等教育尊严

北京昌平力争“十四五”末实现收入翻一番

@武汉人 同济医院门诊开通门诊费用线上医保直接支付

京东集团将参加2022年消博会

东芯股份筹划投资GPU企业上海砺算 拟增资不超2亿元获得约40%股权

武汉社工站将“新春礼包”送到困境儿童手中

服贸会|文化产业园区展示“产城融合”发展成果

东城区优化网办流程“一企一策”会商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