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0月13日电/香港正陷于乱局,选主席遭煽暴派立法会议员日前刻意阻挠财务委员会在新会期的煽暴首次会议上选举正副主席,阻挠处理各项积压的派刻
拨款申请,更令尚未提交的意阻、涉及利民纾困的选主席遭申请审议无期。财委会主席陈健波决定周一(14日)再举行会议,煽暴继续选举议程,派刻惟煽暴派继续阻挠,意阻去信声称由陈健波决定召开会议日期“涉及利益冲突”,选主席遭并称订定日期“仓促”,煽暴要求先谘询全体议员意见。派刻陈健波在回信中强调,意阻他是选主席遭根据《财务委员会会议程序》决定召开会议日期,加上有尽快举行会议的煽暴实际需要,故给予较短时间预告是派刻
合适的做法。 陈健波决定周一上午9时加开7小时的会议,继续正副主席的选举议程,“民主派会议”发表联署声明,称陈健波已获提名候选主席,再由他决定选举日期“存在利益冲突”,又称有关决定未征询委员同意,预告时间也远少于《会议程序》所规定的五整天,故要求陈健波撤回有关决定。 秘书指陈健波召开无问题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秘书在征得陈健波同意后回覆各煽暴派议员。信中指出,根据财务委员会会议程序订明,每届任期第二个或其后各个会期的财务委员会正副主席选举,“须由在任的财务委员会主席召开”,且无条文指明在某些情况下可由或须由其他委员召开会议。故此,虽然陈健波是新会期财委会主席候选人之一,但根据有关条文,选举正副主席的会议仍须由他作为在任的财委会主席召开。 信中续指,倘其他议员认为有需要检讨《财务委员会会议程序》以就一些特定情况(例如在任主席已确认为新任主席候选人)另订其他安排,“主席建议你们可考虑于日后提出。” 信中续指,财委会于2018至2019年度会期已积压40多项尚待审议的财务建议,包括多项基建工程和民生项目。因此,主席认为有迫切需要尽快完成新会期正副主席的选举,让财委会在新会期尽快展开审议财务建议的工作。 按惯常做法非切实可行 由于前日个多小时的财委会会议仍未能完成主席选举,副主席的选举亦尚待进行,主席认为有需要尽快安排会议,倘将该会议安排在10月18日下午内务委员会会议结束后举行,预计没有足够时间完成选举程序,而需延至10月21日或之后才能完成,这将引致财委会展开审议拨款项目的工作进一步延迟,情况极不理想。 在考虑到这些情况下,主席认为较为妥当的做法是安排于10月14日上午及下午举行会议继续正副主席的选举,以期在当日选出新会期的正副主席。虽然是次会议的通知期较短,但考虑到10月14日没有其他委员会会议,亦没有议员通知秘书处不在香港,而该日亦是一个工作天,主席认为因应现时情况,他根据《议事规则》及《财务委员会会议程序》指示给予较短时间预告,是合适的做法,而若按惯常做法事先谘询委员能否出席会议,实非切实可行。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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