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算正常出勤吗?
原标题: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参加出勤算正常出勤吗?
去年11月16日是区人上海市区和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日。小王早先在街道登记了选民,大代当天上午向公司请假前往街道投票站投了票。表选12月初,举算小王发现自己的正常工资有一些减少,原来是参加出勤投票当日,公司没有算其正常出勤,区人扣了钱。大代小王很疑惑,表选参加选举不是举算公民的权利吗?难道不算正常出勤吗?
上海人社官微明确,按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正常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参加出勤,企业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区人也就是大代说,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企业应当算其出勤,并正常支付工资。
那么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算社会活动吗?
当然算,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王旭)本文地址:http://www.stchuye.com/html/899b098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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