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岁蓝大老徐立德和小35岁妻离婚准了

休闲2024-05-06 07:06:448985
徐立德。岁蓝(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2月18日电/高龄91岁的大老德和“总统府”前资政徐立德2013年以82岁高龄与小他35岁女音乐家陈怡伶结婚,但再婚后第3年,徐立小岁徐立德以两人价值观差异为由诉请离婚,妻离一审判徐败诉,婚准但二审逆转判准两人离婚,岁蓝被“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大老德和更一审再判准徐立德、徐立小岁陈怡伶离婚,妻离“最高法院”今天驳回陈女上诉,婚准全案确定。岁蓝  徐立德拥有美国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硕士,大老德和韩国庆北大学经济学荣誉博士,徐立小岁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荣誉法学博士等学位,妻离曾任台湾省财政厅长、婚准“财政部长”、“经济部长”、“经建会主委”、“行政院副院长”、“总统府资政”。在连战担任“行政院长”期间甚受倚重,也曾任国民党副秘书长,曾被形容为“连家大掌柜”。元配刘勤生2009年过世。2013年6月当时82岁的徐立德与47岁的音乐家陈怡伶结婚。    台媒报道,徐立德2016年向台北地院诉请离婚,徐主张和陈女结婚后,因生活习惯、价值观差异,他自2015年初即搬离两人住处。2016年8月,陈女与父母争执而怪罪他,当年底陈女因婚前私事在媒体上曝光出现自残行为,以此为情绪勒索,他年岁已高难承受,因此诉请离婚。一审认为徐提出的理由,尚未构成无法维持婚姻的重大事由,驳回他的要求。  二审认为,两人婚姻已无回复之望,女方未能理性沟通,徐也没体谅、给予支持,双方可责程度相当,判准两人离婚。  台“最高法院”认为,徐立德主张双方2015年开始分居至今,但被陈女始终否认有分居事实,和徐立德采不同说法,但二审未就“是否应判准离婚”做出实体判断,因此废弃发回更审。  更一审认为,虽然徐先搬离住处造成两人婚姻破绽,有责在先,但之后双方都未能积极挽回婚姻,甚至两人在未同居期间,因个人因素以消极、负面的态度处理婚姻,肇致婚姻裂痕加深,破绽更加扩大,判准两人离婚。    台“最高法院”今天驳回陈女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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